天津市天湖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-- 产品参数
补充充电:
蓄电池在运输和储存过程因自放电将损失一部分容量。电池剩余容量与其开路电压的
关系见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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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若储存的时间过长,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电。
如果储存的时间不超过一年,在恒压2.35V/单体条件下充电5天。
如果储存的时间为1-2年,在恒压2.40V/单体的条件下充电5天。
2V-4V系列表:
6V-12V系列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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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电特性
电池使用寿命
电池内阻与自放电性能
电池的充电特性
浮充使用时的充电方式
补充充电
使用与注意事项
电池安装注意事项
蓄电池操作使用要求